有了自動駕駛車就可以打瞌睡?加州政府 Say No!
加州政府對於先進的自動駕駛車(self-driving car )態度是採取開放的政策,但訂下一些該有的規範還是必須的,而這也可以讓我們獲得一些參考 — 他們的交通局(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 簡稱 DMV)對於這樣的車輛訂立了一個官方規範,其中包括進行道路測試的駕駛(或騎士 — 之後有的話)必須由廠商給薪,並必須完成專業的特殊訓練項目,才可獲得為期一年的測試許可資格。
此外,正式上路時,測試駕駛在自動駕駛車上也必須隨時保持注意(偷偷打瞌睡可是不行的唷),而如果遭遇交通事故或是在任何理由之下,必須手動控制自動駕駛車,也都必須向 DMV 進行報告。至於對想要測試的廠商而言,這個測試也並非免費 — 每部車輛都需要至少投保 500 萬美元的責任險才得以申請許可。
資料來源:Engadget 中文版